第一条:企业在中山市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第二条: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第三条: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第四条: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09年1月1日(含)以后。
第五条:大赛分为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0年1月1日(含)-2018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第六条: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第七条:在前八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是不参加本届大赛。
第八条:同一企业不得同时参加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和港澳台赛,不接受重复报名。
只有达到第一条到第六条和没有出现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情况,都可以参加报名。